本网讯(通讯员丁珺云)9月4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0岁—3岁、3岁-7岁和中、小学生儿童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采取四项管理规范参合儿童的体检工作。
参合的中、小学生,3岁-7岁和0岁-3岁儿童体检由就读地或就托地定点单位负责,如在太平街道就读的中、小学生体检,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参合的0岁-3岁儿童体检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其它镇(街道)的参合儿童体检,由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负责。
农村0岁-3岁儿童的体检按照儿童系统管理的要求予以生长发育监测,其中0岁组一年体检5次,1岁—2岁组每年体检2次,3岁及以上儿童采取家长自愿检测原则进行两年一次的免费乙肝筛查。
凡参加新农合的儿童参加相关体检,按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予以抵扣。在进行儿童系统管理时,不得进行一次性收费,不另收挂号费和诊查费。0岁组每年两次体检免费,第三次体检按5元/次收费,体检一次,收费一次;1-2岁组每年两次体检均为免费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