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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分步推开
2008-09-03 22:02   来源: 温岭新闻网   []  [打印

 

年内在水产、包装、工量刃具和机械等行业推开

  本网讯(记者张明华)今年年底前,在水产、包装、工量刃具和机械行业完成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任务。9月3日,我市部署有序推进全市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据通报,全市目前已在羊毛衫、水泵、轴承、注塑、制鞋、帽业、船舶修造等7个行业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为600多家企业和3万多名职工。今后3年,我市将力争到2009年底前,在所有具备条件的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已建工会的企业要全面推行,未建工会的企业要积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覆盖面达40%以上,2010年底前达到80%以上。

  当前,我市共有2.6万多家企业和50多万名职工。近年来,我市每年都会发生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000余起,其中,劳动报酬争议位居首位。

  我市将重点建立健全协商要约、工资分配协商共决和增长机制、职代会审议和履约监督等四项制度。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方发出协商要约后,对不响应要约的企业,各级工会要及时介入协调解决,将参照杭州等地的做法,上级工会可以向企业发出整改意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改正的,由地方工会提请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

  市里要求积极引导职工主动参与企业管理和工资集体协商。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坚持每年一度对工资(工价)进行调整的集体协商机制,尽可能量化、细化行业工资协议的职工工资分配、工资增长幅度、劳动定额、计件单件等重点内容,使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效益的增长而调整,与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调整变化相适应。经集体协商后的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要努力提高集体协议的履约率和职工满意度。


【编辑】: 朱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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