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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汶川灾区安居房控制在40至80平方米
2008-09-03 19:50   来源: 新华网   []  [打印

    今后,汶川地震灾区的城镇受灾家庭将可购买或租住到安居房,而安居房每套建筑面积将在40至80平方米,以6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户型为主,每户限购买或租赁一套。昨天,财政部公布了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出台的“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

    有关部门规定,灾区地方人
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组织建设安居房,向住房倒塌和严重损坏不可修复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以及租住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的当地城镇户籍家庭出售、出租,安置受灾群众。安居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40至80平方米,以60平方米左右的中小户型为主,每户限购买或租赁一套。

    安居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项目利润率不高于3%。安居房销售、租赁价格由灾区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中央财政对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的家庭将给予资金补助,具体为:按照平均每户2.5万元补助地方;对受损需要除险加固的城镇住房,适当补助地方。(记者 赵鹏)


【编辑】: 李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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