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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服务“零投诉”规定
2008-08-26 09:22   来源: 温岭新闻网   []  [打印
 本报讯(通讯员王亚斐)8月初,市四院出台了医疗服务行为“零投诉”奖罚暂行规定,对文明服务、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及责任制、人性化奖罚四方面进行规定,对全体职工起到警示和约束作用。这是该院在开展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中为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举措之一。

  该规定的核心内容是:对每一位职工实行有投诉必处罚的制度,包括一切无过错投诉。处罚与职业道德分直接挂钩,除规定处罚外,全年若超过6次投诉,则年终职业道德考评不合格,取消年终奖,并视情节轻重降聘专业技术职务或取消晋升晋级资格1年。同时也从人性化角度建立了“委屈奖”和实施委屈倾诉专项座谈会。对忍受委屈的医务人员实施物质奖励和职业道德加分,同时定期召开座谈会,院领导亲自倾听委屈者倾诉,缓解医务人员心理压力。自该规定实行以来,全院服务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无一位职工被投诉。


【编辑】: 吴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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