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辖区内宣传文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负责做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统战、民族宗教,体育事业等工作。
3、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规划统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及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案件等工作。
4、组织开展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
5、指导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
6、负责敬老院管理及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双拥与优抚安置工作、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委会民主管理工作、社区建设、殡葬管理、区划地名、移民、老龄、残联、慈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福利企业的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