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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正声对上海检察工作提出要求:核心是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2008-08-06 23:51   来源: 新华网   []  [打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日前指出,上海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好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必须认真学习周永康、曹建明同志的重要讲话,关键要学习领会好周永康同志的讲话精神,周永康同志讲话的核心是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俞正声是在上海市委常委会听取关于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时提
出要求的。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蔡旭敏参加了汇报。

    俞正声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意识,切实承担起法律监督使命。我国宪法把检察机关确立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这一宪法定位,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于保证司法、执法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清廉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优越性。

    俞正声认为,检察机关要发挥好法律监督作用,在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配合协作的同时,更要加强监督制约,不能怕伤感情而淡化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要切实承担起宪法赋予的神圣使命。

    俞正声要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自身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法律监督工作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尤其是被监督者大多是熟悉法律的执法、司法人员,这就要求检察官必须具有更高的法律水平、更强的业务能力,自身本领过硬。只有这样,才能发现问题,进行有效的法律监督。要严把人员进口关,提高法学教育的水平,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切实提高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能力。

    俞正声强调,各级党委政法委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作用,积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执法办案有检察机关监督,可以少犯错误,其他政法部门要主动欢迎检察机关的监督,进一步提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 (林中明)


【编辑】: 李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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