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西安美院退休教授、陕西著名书法家茹桂老人也显得如释重负:他蒙冤三年、被人冒名顶替的“华山”二字的著作权纠纷案今由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西安曲江新楼407民事审判厅作出了“华山东山门刻在石头上的‘华山’字迹是茹桂所写,而不是赵养科所写”的终审判决。从而使这一曾引起央视《今日说法》关注、被数十家传媒竞相报道的“华山论字”之争,终于尘埃落定(8月2日西部网)。 笔者有幸随当事人亲属一道参加了旁听。 而闻讯赶来的五十多名媒体记者就“不妙了”,他们经过“两道检查”后于下午三点半赶到高院407厅内,希望了解这一倍受公众注目的著作权纠纷案。蹊跷的是,包括省委党报——陕西日报记者在内的媒记们却被一位不明身份的红衣女士以“记者不能旁听,也不能拍摄”为由驱逐,记者们在质疑声中无奈地纷纷扫兴而出,只得返回院子里等候消息,置喙之声不绝于耳,普遍认为这样的做法“不合时宜”,剥夺了其舆论监督权,缺乏应有的透明和尊重。 好在终审判决,实现了正本清源,回归到事实的本来面目,让人稍感欣慰,因为这一著作权纠纷,从开始便在大家意料之中,“茹桂的字太有独特的艺术个性了”,省检察院的鉴定结论和省书法家协会专家论证意见一致认为:刻石“华山”二字及《华山画册》上的“华山”二字,符合茹桂的起笔、运笔、收笔及点、划、结构穿插的书写习惯和特征,是茹桂所书写,而非赵养科所书写。 但茹桂老人出厅后却憔悴得笑不起来,不住地向簇拥的人们吐苦水“太难了,太难了”。 一波三折,他两字维权达三年!自然充盈着苦楚,身心疲倦成了“病人”,颐养天年成了“烦恼晚年”!天伦之乐变成折腾之忧,“迟到的春天”成为“春到寒”,成为“不堪回首”,因为这个望眼欲穿的“公正的判决”来得太迟了!若不是央视等媒体揭露和知情人举证,不知案子还会拖到猴年马月!若不是老人身板和心理素质“过硬”,“咬定维权”不放松,怕不被累死也会被拖垮。本来简单“像个马”的小儿科“病”缘何非要把老人逼得无数次蹒跚跑“高院”才能得救?,而“高院办低案”之黑色幽默,大抵背离“勤政廉政高效神圣”的“谱”了!难道这些不该发人深省?如此以来,焉能建设和造就一个“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中国社会呢? 但愿此案能成为陕西司法界的又一个“标本”,让更多的人敬畏法律,尊重知识产权,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正义,从而推动我们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程,真正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转和科学发展。(张三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