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通讯员 江文辉
7月15日早晨,一名男婴被发现遗弃在西环路横峰街道汇川王村段的绿化带内。经横峰派出所民警调查后,找到了居住在泽国镇八份村一出租房的婴儿生母及其男友。
男婴的母亲小王17岁,云南省文山人。其男友小周22岁,湖北省随州人。今年5月上旬,两人相识相爱。7月14日,怀孕7个月的小王在市第一人民医院顺利产下一男婴。“因为是早产,小孩体质很弱,医生说需要转到新生儿科,需要1万多元,我们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医生还说如果现在出院回去,孩子将活不过三天。”小周说。最终两人决定将孩子扔了。
虽然男婴被发现后送往了医院,但仍不幸夭折。因此,市公安局对小周实施了刑事拘留。男婴的生母因刚生产,身体比较虚弱,目前我市警方已经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类似的弃婴现象在我市并非仅此一例。市福利院院长王宇同告诉笔者,在温岭遗弃婴儿或幼童的现象有逐年攀升的趋势。今年上半年,市福利院就接收了包括无名氏婴儿或者身体有先天残疾的抛弃儿等80人。
“遗弃婴儿的行为直接侵犯了受刑法保护的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还对被弃婴儿的人身权利即生命权和健康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王宇同分析认为,遗弃婴儿现在已经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当引起各方的广泛关注。
负责本案的横峰派出所刑警金警官认为,弃婴行为可以被定为遗弃罪,严重的可以定为故意杀人罪。这里的故意杀人罪,主要是指将婴儿遗弃于没有行人或人迹罕至的地方,行为人的主观恶意则不仅仅是不愿意履行抚养义务,而且是希望或者放任婴儿死亡,其行为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