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年时间里,他因犯诈骗罪先后四次被判刑,在牢狱中度过了14个春秋。刑满释放不到半年,又因赌博输钱,以合伙做香烟生意为名,骗取朋友12万余元现金,演绎了一个现代版“农夫与蛇”的故事。
本网通讯员 潘岳军
“真是想不到,我待他那么好,把他当作好朋友,反而被欺骗……”7月10下午,家住城南镇的林慈仁(化名)急匆匆走进太平派出所报案,气愤地向民警诉说被昔日狱友、路桥区金清镇的梁某骗走122350元现金的事情。
听完受害人的诉说后,民警马上开展案件侦查。
7月18日下午4时许,当梁某在路桥区路南街道的租住处,为房租费与房东发生纠纷时,闻讯而来的路南派出所民警立即将其捕获。当晚,梁某被太平派出所民警带回。
通过对梁某的审查,他交代了以合伙经营香烟为名,骗得林慈仁12万余元现金的事实。
一
梁某,46岁,路桥区金清镇人。
1988年,眼看村人纷纷致富过上美好的生活,一心想摆脱穷苦日子的梁某,苦思冥想中想到了不劳而获。
当年2月,梁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991年10月刑满释放;1992年9月,梁某又故伎重施,对他人实施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98年7月释放。在家安稳了几年后,好逸恶劳的梁某又不时参与赌博,2003年9月,因赌博被处治安拘留9天。2004年11月,梁某再次诈骗被判刑1年。
2005年6月刑满释放后,当月5日,梁某以合伙做香烟生意急需资金为由,骗取路桥区徐先生2.5万元现金。同年7月,梁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刑2年6个月。
服役期间,梁某认识了我市城南镇的林慈仁。林慈仁也将年长其10多岁的梁某当作兄长,在劳动和生活中,处处照顾梁某。林慈仁服刑期满后,也常带一些东西到监狱去看望梁某。
2007年10月,梁某释放回来后,经常与林慈仁保持联系。
二
今年5月中旬,租住在路桥区路南街道的梁某,整天沉迷于赌海中,常到租住处附近的赌场参与“小庄”形式的赌博。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又连连输钱,梁某想到了诈骗这一老本行。
在与林的交往接触中,梁某掌握了林慈仁女友较有钱等情况。为此,梁某决定将林慈仁作为诈骗目标。
5月中旬的一天,梁某打电话给林慈仁,称想在温岭城区租房经营香烟生意,想请林慈仁帮忙。同时,他吹嘘能从烟草公司搞到硬包装的中华牌香烟,每箱能赚取1000余元。在随后的几天里,梁某又多次打电话和林慈仁联系,劝说林慈仁和他一起合伙做香烟生意。在梁某的劝说下,林慈仁动了心,要求女友出资帮助他。
5月22日,梁某打电话告诉林慈仁,说只要入股18000元,就可以购买一箱硬包装中华牌香烟。当天下午和次日,林慈仁分两次到银行将18000元现金汇到梁的账户。
过了三四天,林慈仁热情邀请梁某到温岭玩。为了迷惑林慈仁,骗取更多的钱,梁某告诉林慈仁,他所入股的18000元已赚到了1200元,并要求林慈仁将所赚的钱存放在他处,他记好账单,到时一起结算。
6月2日,梁某打电话给林慈仁,说又要去进货,叫林慈仁再汇18000元过去。由于十分信任梁某,林慈仁向女友要来16650元后,就往梁某的账户汇去。
6月12日,梁某再次打电话给林慈仁要求再汇18000元。已把梁某当作好朋友的林慈仁,及时往梁某的账户汇去17700元。
三
6月18日,梁某电话告知林慈仁这次进货量很大,需要10多万元现金,要求林慈仁多汇些钱过去,能赚更多的钱。当天,林慈仁又从女友处拿来14.4万元现金汇给梁某。
过了几天,林慈仁因急于用钱,打电话给梁某,让梁某先归还9万元。
已身无分文的梁某以将现金全部投入购买香烟来搪塞。为了稳住林慈仁,梁某让林先到他住处拿两箱香烟去变卖。当晚,林慈仁到梁某的住处,拿走两箱硬包装中华牌香烟。第二天,梁某又还给林慈仁两万元现金。
过了几天,林慈仁又打电话给梁某,梁某就以各种理由来推脱。由于梁某向林慈仁骗取的12万余元现金全部输在赌场上,根本无法归还林慈仁,梁某就干脆关掉手机,不再理会林慈仁。
这时,林慈仁才知道被梁某欺骗,急忙到太平派出所报案。一场以好友为目标的骗局也终于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