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事 项:救助对象其家庭户籍地发生变动办理变更手续
实施主体: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
承办窗口:街道办证中心民政窗口
携带材料:现居住地的户籍证明
流 程:家庭户籍地发生变动的救助对象到原所在地街道申请出具证明→街道向市民政局上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