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温岭 新闻 视听 房产 汽车 专题 体育 健康 教育 资讯 温岭人 夫人峰 山水温岭 虎山论坛
您现在的位置: 温岭新闻网 > 法制 > 聚焦关注
最高法公告:沈德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2008-05-06 17:25   来源: 新华网   []  [打印
 

沈德咏。资料图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沈德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

法〔2008〕1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沈德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王胜俊

    二○○八年五月五日


【编辑】: 李斌波
发表评论
相关新闻
新闻导读
·市第十二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图)
·市委书记陈伟义讲话
·陈伟义
·叶海燕
·陈伟义参加泽国代表团讨论
·叶海燕参加城区第一代表团讨论
·张学明
·陈伟义
·叶海燕
·张学明
热点推荐
 
 
浙新办[2007]21号 浙ICP备07035831号 ©温岭新闻网版权所有
本站所刊登的温岭新闻网各种新闻、信息,均为温岭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