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只要通过理论考试就可以恢复
本网讯(通讯员叶卫兵)当前,一些驾驶员因各种原因没有及时到车管所进行驾驶证审验,超过了一年期限后,被注销了驾驶证。近日,公安部考虑到实际情况,特推出了一项为民、利民的措施。对持A1、A2、B1、B2驾驶证及60周岁以上的驾驶员,自2004年5月1日至2007年4月前没有参加审验(现在没有超过有效期),造成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在5月20日前,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到台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重新参加理论考试,经考试合格后予以恢复驾驶资格,逾期不予受理,希广大驾驶人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