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金露)近日,石桥头镇作出规定,将于今年早稻和晚稻插种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镇各村耕地抛荒情况进行检查,建立耕地抛荒“黑名单”制度,被列入耕地抛荒“黑名单”的村,取消其三年个人建房安排,并取消该村年度评先资格。
石桥头镇是个传统农业镇,有耕地14852亩,去年粮食复种面积达26902亩。为进一步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确保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完成,石桥头镇制订出台的《依法保护耕地,发展粮食生产》考核细则共达4项19条。届时,将由镇农办牵头,通过实地验收等方式对各村的书记、村长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分类汇总入村级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考核中。
在强化责任的同时,该镇还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一方面组织成立镇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动员全镇种粮大户加入。另一方面,在各村成立农业服务组织,在病虫害防治上,由各村统一进行统防统治,并建立水稻、大豆等示范方,推广水稻良种及单季晚稻五改技术,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为种粮大户提供统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