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喜欢“奥特曼” 帽子上就贴“奥特曼”
本网讯(记者谢晨阳 通讯员陈文彪)小朋友喜欢“奥特曼”,新河一家企业便在其生产的太阳帽上贴上“奥特曼”图案,希望以此来打开销路,没想到却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封了。
4月11日,新河工商所执法人员在新河镇南干村检查时,发现一企业生产的太阳帽帽檐上标注着“奥特曼”图案。由于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和虚假标注,工商部门当即依法查封了5000顶标注有“奥特曼”图案的太阳帽半成品。
经查,这家企业从今年3月份开始生产标注有“奥特曼”图案太阳帽,至今已生产了20万顶,其中已销售19.5万顶。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四)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