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三百家企业有望晋升A类
本网讯(记者王军波 通讯员张璇许练)日前,海关总署以第170号总署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新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海关企业分类管理新办法的出台为更多诚实守信的企业带来新的机遇,凡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向海关申请A类评定,享受属地报关等通关便利。
根据新办法的有关规定,A类企业申请必备条件年度进出口总额由原来的“100万美元以上”降为“50万美元以上”,企业注册登记年限由“满2年以上”改为“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新办法将面向更多守法自律企业,为企业享受海关便捷措施提供了更多机会。
新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在基本评定条件上有所下降,但对企业诚信守法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增了“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等评定条件。
新办法旨在鼓励企业守法自律,企业在海关的监管、统计记录等将成为评估分类的重要依据。为此,海关建议,企业在办理加工贸易业务、进出口通关等手续时应加强守法自律意识,诚实守信,主动配合海关管理,以免影响企业评估分类。他们也特别提醒,已经评定为AA类或A类的企业须对照新办法要求,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避免因出现违规情况被取消A类企业资格。
统计数据显示,温岭年度进出口总额在50万美元至3000万美元之间的有291家,3000万美元以上12家,符合A类评定进出口总额标准的总计有303家。而截至今年年初,我市仅有19家企业被海关评为A类、AA类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