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泵出口企业要注意了
本网讯(记者陈潜 通讯员陈华锋)从今年1月1日起,国家对进出口税则进行了调整,降低了部分商品进口税率,增加和提高了部分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并调整了部分商品的税则目录,2008年版进出口税则税目总数由2007年的7646个增至7758个。
此次调整降低了“聚乙烯”等45个税目的进口最惠国税率,例如“聚丙烯”等塑料原料的最惠国税率由原先的7.6%降为6.5%,有利于我市相关行业降低进口原料成本。此外,为了限制能源性产品的出口,对钢坯等333种产品实施或提高了出口暂定税率,其中部分税目钢材出口税率由原先的5%提高到15%。
值得重视的是,我市重点出口商品水泵的税则税目此次发生了较大调整,例如“其他非农业用电动潜油泵及潜水电泵”、“其他非农业用离心泵”等泵类主导产品的税目均有变化;此外,“其他农、林业机器”等园林机器产品的税目也进行了细分。海关提醒,我市企业在加工贸易手册备案及进出口报关时需及时做好调整和变更,并按照申报规范要求做到如实申报,避免因不知道税则税目调整而影响产品顺利出口乃至出现申报不实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