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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记协打响新年维权的第一炮
 
2008-01-09 10:18  来源: 新华网  
   杨涛   作者文集

    因为采写的报道被认为涉嫌诽谤,《法人》杂志的记者朱文娜受到了辽宁省西丰县警方的拘传。直到昨天记者发稿时为止,朱文娜仍待在北京。目 前,全国记协已经开始关注此事。(《北京晨报》1月8日)

    记者朱文娜因为报道负面新闻遭致立案的消息,一经媒体披露,在全国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媒体评论和网民严厉谴责了这种粗暴打击舆论监督的违法行为。中国记协维权服务处处长王一龙也表示,记协已经了解这一事件并将关注事态发展。因为现在还在了解相关情况阶段,所以记协并未作出任何决定。笔者期待着,中国记协能将此事件当作新年第一起为记者维权的重要案例,挖出根源,追究相关责任人,并以此推动保障记者权利的措施和法律出台,这对于中国公民社会的形成,对于维护和保障中国记者新闻采访权,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从以往类似的案例来看,除了“彭水诗案”在上级部门的介入下,得到相对满意的解决外,2007年发生的多数所谓“诽谤案”的处理结果并不理想,有的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到现在都还没有得到公正对待。可见,权力并不会因为舆论监督的介入而自动纠错,不会主动撤销对记者朱文娜的立案侦查,作为新闻记者的“娘家”,记协有必要通过包括法律等各种手段促使这起事件得到圆满公正的处理。

    即使辽宁省西丰县有关方面在舆论压力下能改弦更张,撤销对记者朱文娜的立案侦查,记协仍然有必要强力介入,促请有关方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乃至是刑事责任,并举一反三,要求相关部门出台有力措施,以保障记者最基本的新闻采访权利。《法人》杂志是《法制日报》旗下的杂志,而《法制日报》是中央政法委的机关报,是中央重要部门的喉舌,门口有武警站岗,里面驻扎了武警中队。在这种情形下,辽宁省西丰县警方居然敢到报社抓人,那么,试想一般的报社、杂志,特别是那些主管部门行政级别比较低的报社、杂志,记者还不是权力手中的鱼肉,想抓就抓?记协如果不在这一事件中穷追不舍,并督促相关部门建立有力制度并大力推动新闻记者保护的立法进程,今后哪个记者还敢为了社会正义而进行舆论监督?

    更重要的是,记协只有在这类事件中,为记者维权,推动有关记者保护措施的出台和记者权利保障的法律出台,才能有助于中国“公民社会”的形成与发展。近些年来,各地频频出现的所谓“诽谤案”并非是偶然,表明在当前社会转型期,公民的法治意识不断地提升,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诉求日益凸显,而有些地方领导的家长作风和官僚主义作风还比较严重,容不得公民对自己的工作有任何批评意见,对不俯首帖耳的公民动辄利用手中权力公开打击报复。在这种状况之下,要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推动中国“公民社会”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媒体舆论监督的发展壮大和有力助推。如果我们不能为那些遭到“诽谤罪”立案的公民说话,甚至记者本身都会因为报道了这些案件遭到“诽谤罪”立案追究,那么我们的民主法治进程将会严重受阻。

    今年恰逢奥运会在中国举行,国务院早已公布《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对外国记者的采访表示了欢迎和开放的态度。如果我们一方面在对外国记者更加开放的同时,另一方面,国内的地方官却在不断地打击记者,对抗新闻舆论监督,这无异于是一场反讽,将极大损害我们在新闻舆论上树立的开放民主的良好国家形象。因此,记协应以此事为契机,建立相关的记者权利保护制度,来警告那些对抗舆论监督的地方官员,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必须尊重公民的言论自由,尊重记者的采访权利。

【编辑】: 陈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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