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通讯员 徐小林 本网记者 王军波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本月1日起施行,2004年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同时废止。市发改局有关领导在解读这个目录时说,对照新老两个版本可以发现,新修订的投资目录有以下新看点:
传统制造业不再鼓励外商投资
新《目录》引导外商将投资更多地转向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业、环保产业、新材料产业等,传统制造业不再鼓励外商投资,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准入,这将有利于优化外资使用结构。
市发改局有关负责人称,此类内容的调整和我市民营企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这样将大大拓宽我市相关产业的投资领域范围,鼓励外资向更高层次的产业投放,带动我市产业结构升级。
服务行业更开放房产投资受限制
新《目录》在全面落实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同时,积极稳妥扩大服务业领域开放,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并减少原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这对我市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优化升级带来新的“利好”。
不过,新《目录》中,房地产业被列入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的范围。外商投资“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从鼓励目录中消失;土地成片开发;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进入限制外商投资产业范围。房地产业此次被列入该目录,可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不再继续实施 单纯鼓励出口的政策导向
针对我国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快速增加等新形势,不再继续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政策。如“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项目”从鼓励目录中消失等。通过适当增加进口,加大对高新技术、高新设备的进口,促进企业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的提高。
另外,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目录》持谨慎开放的态度,适当调整了相关条目,以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