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陈潜 实习生张华标
被裁员工的痛不受尊重,想裁就裁,没有补偿
“根据目前国内外鞋业产业市场严重滑坡等情况,本企业和其它制造鞋机设备的同行业也承受了严重的冲击,按现有的鞋机销售市场情况,结合本企业的生产规模及生产能力,企业自身对这次市场的冲击波难以支撑正常的生产运作……”
11月14日下午,台州天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城西分厂贴出的一张裁员通告,迅速在各个车间传开。
根据这张通告,总人数60余人的城西分厂,将裁员20人。
“谁会被裁掉?”
正当工人们为此议论纷纷时,次日上午,一张更具震撼力的通知又在厂里炸开了锅。这次公布出来的是一份详尽的裁减人员名单。
李绍品的名字出现在其中。这位钣金电焊工向我们出示的劳动合同上清楚地写着“2008年9月7日”才是这份合同的终止日期。但是根据通知,他必须在“11月26日—27日到总厂财务科办理离厂结算手续”,这意味着他只有在10天左右的时间内另外找到一份月工资1400元以上的工作,才能避免生活收入的减少。显然,这对他们来说似乎不大可能。
在公布的裁员名单中,压底机班组裁员比例最高,“我们组总共6个人,一下子要裁掉5个人”,而这个班组的向海清也成为这次裁员中惟一一个被裁掉的班组长,同时也是惟一一个未被通知参加裁员相关工作会议的班组长。向海清称,自己“享受特殊待遇”的原因在于他未处理好与领导的关系。
他们抱怨说,公司一点都不尊重工人,不仅没有按照规定提前30天进行公告,征求意见时除了车间、部门负责人外,也只通知到了班组长一级,根本没有面向全体员工,而且还说“想裁谁就裁谁”。
令工人们愤怒的还有,当结算日到来那天,公司答应结清工资的前提除了原先通知的“办好移交工作”等事项外,又突然增加了一个“签订自愿离厂协议”。说是不签下这份协议者拿不到工资。
除了工资被搁浅外,当工人们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其中违反合同期限的,应向对方支付2000元违约金”向公司索取违约金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时,遭到了公司的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