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许可条件 |
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
. 办 事 流 程 |
法定许可时限 |
承诺时限 |
| 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
符合村镇规划及相关规范规定 |
(1)温岭市村镇个人规划申请单、村镇选址意见书申请单;(已签主管部门意见) (2)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其他上报计划的文件; (3)申请选址位置示意图; (4)原址改建须附相关的土地证和房产证(带原件校对); (5)大型建设项目和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和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应附送相应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意见; (6)工业项目或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应附送环保、卫生防疫、消防等相关资料; (7)有地质安全隐患的建设地块应附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8)新成立的单位须附上级有关批文和工商营业执照; (9)土管部门预审意见。 |
(1)镇规划所窗口受理、初审; (2)镇政府签署初审意见; (3)报送市建设规划局; (4)市建设规划局审查暮途穷 (5)镇规划所窗口发放许可证。 |
20个工作日 |
13个工作日 |
| 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 |
符合村镇规划及相关规范规定 |
(1)温岭市村镇规划建设许可申请一式三份、个人规划申请单; (2)选址意见书及定位图; (3)年度建设计划文件原件一份; (4)经审查同意的总平面蓝图五份,电子文件一份; (5)土地批准文件或用地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6)全套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二套(附电子文件); (7)消防审查意见一份; (8)相邻关系协议书一份; (9)缴纳配套费的发票。 |
(1)镇规划所窗口受理、初审; (2)镇政府签署初审意见; (3)报送市建设规划局; (4)市建设规划局审查、审批; (5)镇规划所窗口发放许可证。 |
20个工作日 |
1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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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许可条件 |
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
办 事 流 程 |
法定许可时限 |
终审部门 |
| 乡村公益性墓地及骨灰存放处的设立 |
(1)符合温岭市乡村公益性墓地及乡村骨灰存放处建设发展规划要求; (2)应设立在荒山、荒坡、非耕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上。 |
(1)书面申请; (2)相关规划图 (3)所在地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决议材料 |
(1)申办主体经乡村公益性墓地及骨灰存放处所在村同意; (2)向镇政府综治办申请; (3)经镇政府初审; (4)由镇政府报市民政局许可; (5)由镇政府综治办公室发放许可证 |
20个工作日 |
温岭市民政局 |
| 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中的村经济合作社 |
(1)有三个以上村民参加; (2)有书面的经济合作社章程; (3)有符合规定的实缴出资; (4)有合法收入来源; (5)有合作社的名称; (6)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作社的必要条件 |
(1)申请书; (2)经济合作社入社章程; (3)申请入社人员名册; (4)有筹备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
(1)向镇政府农业办公室申请; (2)经镇政府初审; (3)由镇政府报市工商局许可; (4)镇政府农业办公室发放许可证。 |
20个工作日 |
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